审批公示 江苏 12.12万元
2025-10-20

公告正文

张家港和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共聚树脂系列产品及副产0.4万吨四氢呋喃、0.25万吨乙二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规定,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张家港和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共聚树脂系列产品及副产0.4万吨四氢呋喃、0.25万吨乙二醇项目建设单位:张家港和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苏州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投资:(略).61万(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张家港和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苏州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略)

邮箱:pm@jsheshili.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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