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煤气发电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文件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电话:(略) 通讯地址: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唐山市行政审批局立项审批科。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公示日期 |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煤气发电机组项目 |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唐山曹妃甸区 |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详情见附件) |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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