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宁德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二期)建议书的批复》(宁区发改审批〔2025〕61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蕉城区鹤鸣路北侧城南镇西侧地块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宁政文〔2025〕80号)文件精神,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出具宁德市蕉城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二期)—宁德市蕉城区总医院城南分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宁德市蕉城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二期)—宁德市蕉城区总医院城南分院建设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0.2535公顷,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4米,用地性质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用地。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现将宁德市蕉城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二期)—宁德市蕉城区总医院城南分院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10月2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宁德市自然资源局);网址:(略);联系电话:(略)。
附件:宁德市蕉城区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二期)—宁德市蕉城区总医院城南分院建设项目位置图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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