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辽宁
2025-10-20

公告正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铁清征补安置[2025]1号

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村及土地相关权利人: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老城段绕城新建工程(清河段)”项目选址在清河区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村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及对被征收土地村(组)开展的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经清河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权属、位置

??清河区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村地块。

??二、征收土地面积及地类

??涉及张相镇面积:24.7477公顷,合371.2136亩。

??现状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

??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依据

??依据《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铁岭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铁政办发〔2023〕6号)规定执行。

??四、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

??张相镇张相屯村、大孟屯村、东二台子村、东华村、谢家屯为1类区片,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8万元,实际土地补偿为每亩4.5万元。张相镇十八道岗子村为2类区片,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5万元,实际土地补偿为每亩4.5万元。

??五、拟用途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老城段绕城新建工程(清河段)”该项目拟新征用地建设公路。

??六、征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七、征收土地相关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1、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期内向张相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清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经签字确认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后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张相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3、公告期限为30日,自公告张贴之日起计算。

??联系人: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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