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天津恒信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天津恒信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再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第一阶段)
地点: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子兴南道26号
建设单位:天津恒信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塑料颗粒1.0万吨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09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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