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环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防火门窗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环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防火门窗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工业园区中经四路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环宇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志远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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