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广东
2025-10-20

公告正文

广东恒源饲料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广东恒源饲料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略)

传 真:(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恒源饲料实业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恒源饲料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盐鸿镇国道324线鸿二路段(国道324线鸿二路段与莲鸿路交界处西南面165m处)

环评机构:

汕头市绿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国道324线鸿二路段(国道324线鸿二路段与莲鸿路交界处西南面165m处),本技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淘汰现有1台6t/h燃煤锅炉,新增1台6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现有的锅炉废气治理设施“碱液喷淋+水膜除尘”同步拆除,为6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配套“SCR+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治理设施,其余工程内容基本不变。本技改工程位于现有厂区锅炉房内,不新增用地以及构筑物。技改工程实施后,现有项目的产能、产品以及生产工艺等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水:配套三级化粪池。

2、废气:“SCR+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锅炉排污水回用于生产线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塔用水以及脱硫用水。

3、噪声:减振、厂房隔声、消声。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除尘灰、脱硫石膏、废布袋、脱硫废水处理污泥、炉渣、废CO催化剂交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脱硝催化剂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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