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浙江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仙居县中小河流治理-十三都坑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仙居县淡竹乡境内,治理范围主要涉及大源港撩车村、沙湾村、淡竹村、齐坑村、黄坦村、淡竹村中坑、上余村、下余村、上井村、上岙村;油溪上吴村、上王村、古竹园、张滩;小源溪下郑村、下芦新村、周岩头村、林坑村、昔下溪村

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综合治理全长约11.82km,其中大源港5.48km,油溪4.5km,小源溪1.85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堤岸部分、堰坝部分和滩面整理部分,其中堤岸加高2.32km,堤岸水毁加固修复约4.28km,堰坝水毁加固修复10座,河床内滩面整理约2.89万m3。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乡镇街道

行政村

淡竹乡

油溪村

大源村

淡竹村

上井村

小源村

林坑村

/

浙江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浙江仙居神仙居省级地质公园

浙江仙居神仙居国家地质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浙江台州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仙居县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仙居县国家级风景自然公园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和疏浚工程臭气等。施工扬尘经抑尘处理,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后对周边影响不大;燃油废气为间断排放,同时污染源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且污染物大多为露天排放,有利于空气扩散;本工程需滩面整理部分河道底部主要为砂砾石,淤泥质含量较少,故臭气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气必然会对该周边产生一定影响,但该影响属短暂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基坑废水、河道疏浚工程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各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建设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水。

3、对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将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项目营运期基本无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余方、沉淀弃渣、浮油及含油污泥、废油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工程余方、沉淀弃渣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废。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难度不大,经过一定的生长时间后,区域损失的植被生物量可以恢复到原有水平,动物生境基本可以恢复至原有水平,陆生动物会逐渐返回到原来的生境,对陆生植物、动物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加强与林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将减轻工程对其影响。工程涉水将会对局部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SS浓度增加,给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及浮游动物栖息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造成生物量的减少,影响附近水域底栖动物的呼吸、摄食等生命活动,由于施工局部的、暂时性的,对水生植物影、浮游动物、底栖动物影响相对较小;浮游藻类、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的减少会导致渔业资源的减少,由于水体扰动,鱼类会主动避开该区域,前往相邻水域进食,工程施工不会造成区域鱼类的损失,影响较小。施工阶段开挖土方和地表植被被破坏,造成大面积土地裸露,较正常情况下的水土流失强度有所增大,但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是短期行为,其影响范围有限。

6、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施工期油料泄漏,废水事故等。经分析,在加强施工区风险管理,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事件发生的概率较低,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能最大限度减缓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气治理措施:采用洒水抑尘、车辆冲洗、运渣车辆遮盖物覆盖、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其余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高噪声设备附近增设可移动简单围障,加强机械及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工程余方、沉淀弃渣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避让:对相关施工人员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施工不超越红线范围,根据动物的生物节律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源和其他水体等;减缓:施工工地搭建临时围栏,施工使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临时隔音措施,表土保护、设置警示牌等;补偿与恢复:根据现状用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开展复耕和植被恢复措施等。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注意路面维护、加强装卸作业管理。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符合国家及省的产业政策要求。在全面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因此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1月3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略)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501号水缘综合大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略)

环评审批部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略)

公示发布单位:仙居县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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