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示 四川
2025-09-08

公告正文

一、项目简介

乐山市中医医院计划采购肝病科两个院内制剂品种的研发服务项目,按医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现拟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市场调研。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

完成对乐山市中医医院“爽肝安神饮”、“消臌散积方”提取工艺、制剂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研究和微生物验证试验。本项目包含赶黄草、绞股蓝、泽泻、丹参、茯苓、玫瑰花、荷叶、俄色叶、党参、黄芪、麸炒白术、土鳖虫、凌霄花、郁金、鸡血藤、茯苓皮、炒葶苈子、米炒蝼蛄、牛膝等中药饮片。方中不含“剧毒”、“大毒”及现代药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材,不含“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

2.服务要求

①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乐山市中医医院上述两个协定方剂,完成制备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试验研究、微生物验证试验及所有研究资料的整理工作。

②“爽肝安神饮”和“消臌散积方”研发剂型可参考“合剂”或“颗粒剂”,可根据研发实际情况对以上两个协定方剂的剂型做出适当调整并对调整原因予以说明,且须匹配乐山市中医医院《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范围,同时与乐山市中医医院制剂室生产检验条件相适宜。

③完成医疗机构院内制剂备案申报工作,取得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号。

三、调研内容

报价:含税的所有费用。

本项目采用包干制,服务总报价需包含研发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9.其他特殊资格条件。

五、供应商报名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可证明为合法合规公司或单位的资质资料;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供应商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①研发团队成员名单及各成员的社保证明;

②所具备试验及小试的研发和生产条件,必要设施设备;

③近两年内相同剂型研发和备案成功案例;

④其他可证明资质的相关材料;

5.报名登记表(附件1);

6.编制预算说明表(附件2);

7.调研内容资料为PDF版,所有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六、联系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投递,将所有加盖公章的PDF文件资料存放于同一文件夹,并以“乐山市中医医院院内制剂委托备案服务项目+单位名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略)87@qq.com

2.投递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3.联系人及咨询方式:邱老师(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乐山市中医医院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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