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く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西省彭泽县棉船风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省彭泽县棉船风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工程
项目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棉船镇
建设单位:江西赣核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江西赣核能源有限公司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X140MVA,户外布置,110kV出线间隔1个,110kV输电线路1条。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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