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甬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食品包装制品、50万m2纸箱和3万套五金工具生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甬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食品包装制品、50万m2纸箱和3万套五金工具生产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通航三路 6 号万洋众创城9幢101-501室
建设单位:浙江甬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浙江翠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1510万元,购置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通航三路 6 号万洋众创城9幢的101~501室生产厂房,购置高速水墨印刷开槽模切机、全自动钻钉一体机、平压压痕切线机、分纸机、全自动吸塑成型机、精密四柱液压裁断机、三边自动折边机、裁切机、冲孔机、折弯等设备,采用分切、印刷、压模、订粘成型、检验等工艺生产纸制品;采用吸塑、裁切、折边等工序生产塑料制品;采用裁切、冲孔、折等工序生产五金制品。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食品包装制品、50万m2纸箱和3万套五金工具的生产能力。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要素 内容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吸塑工序废气(DA001) | 非甲烷总烃、乙醛、臭气浓度 | 上方集气罩集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5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印刷废气(DA002)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 上方集气罩集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
无组织 | 非甲烷总烃、乙醛、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中新污染源的厂界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 COD、氨氮、SS、色度、总氮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碳滤+砂滤预处理后纳管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管航埠镇污水处理厂(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间接循环冷却水 | SS | 定期添加,定期除垢,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声环境 | ① 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高效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修;② 生产时尽量关闭门窗;③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中部,远离敏感点布置,设备进行减振消声防护措施;④车间设置双层隔声门窗,日常关闭门窗作业。⑤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⑥在厂区周围设置围墙,设置噪声防护距离,厂区四周种植一定绿化。⑦夜间不生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008)3类标准 | ||
固体废物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落实措施,固废做好收集处置工作,实现零排放 |
一般固废 | 废塑料边角料 | 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 ||
废橡皮布 | ||||
废PS版 | ||||
废纸边角料 | ||||
废金属边角料 | ||||
一般包装材料 | ||||
危险废物 | 废机油 | 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
废液压油 | ||||
污泥 | ||||
废过滤介质 | ||||
含油墨废抹布 | ||||
废油墨桶 | ||||
废油桶 | ||||
废活性炭 | ||||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源头控制:应对危废暂存间、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区域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特别是废机油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求;做好风险事故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留措施,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 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避免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 ||
生态保护措施 | ①做好项目绿化工作,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做好外排水的达标排放工作,以减少对纳污河段水质的影响。 ③做好噪声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对周围声学环境的影响。 ④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 ⑤做好废气的达标排放工作,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略)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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