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 天津
2025-10-16

公告正文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天津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相应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略)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天津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相应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1、采购内容:天津院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相应技术服务。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服务区域所属平台/FPSO/钻井船/油田终端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及相应技术服务。

2025年10月

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类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验收材料。业绩合同应至少体现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服验收材料应为: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验收单或结算清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结算发票须体现合同编号或发票中名称数量与业绩合同保持一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完成订单(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关联)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1个订单算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人员要求:

1.项目领队:8人

2.安全管理人员:1人。

安全员证书为以下任意一种证书即可:

A.国家或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或省(市)级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C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查询系统系统网站(略);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查询系统系统网站(略);

C.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查询系统系统网站(略)或(略)。

3.焊工:8人。提供合格有效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查询系统系统网站(略)可查询。

4.电工:8人,提供提供合格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查询系统系统网站(略)可查询。

注:1. 以上人员不得兼任。2. 国家或省(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厅)或省(市)级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C证)和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3.上述人员为本项目关键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需要经招标人同意。

4、方案要求:为验证投标人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服务内容及范围要求,提供一份生活污水装置维保服务技术方案供招标人审核:

1.方案要求不能完全复制本技术文件所述内容。

2.方案阐明海上作业前开工手续,。

3.整体方案需详细阐述各服务内容1-11具体过程步骤(检化验服务选择一个指标即可),施工进度横道图。

4.针对各工作步骤的专项作业安全风险分析表。

5.重点说明系统修复服务生化系统缺氧、厌氧、好养溶解氧浓度范围,电解系统配比海水最大比例。

6.方案重点阐述海上污水装置膜类型,此类型膜化学清洗方案,某电极类型及清洗方案。

需要满足以上6条要求,内容撰写合理视为合格方案,方案存在异议需说明理由,必要时请专家进行评审。

5、服务商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服务商实缴注册资金要求:应答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应答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李文猛

电话:(略)

邮箱:liwm12@(略)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略),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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