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2025年11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2025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 1.采购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2026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2.采购标的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为进一步适应税收事业现代化发展形势,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我局拟开展2026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服务地点位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旅游大道办公区(如配送地点有变动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服务内容为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实际采购需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文件为准。3.采购标的数量为1项 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和经营标准及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1)须委派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 (2)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初加工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所需的初加工,并承担用工责任和费用。 6.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安全:(1)配送服务全链条可溯源;(2)食品安全、干净、卫生。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时限:12个月。 | 183.00 | 2025年11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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