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象山县人民法院大目湾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pdf
1、招标条件
象山县人民法院大目湾法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6-(略)-01-(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人民法院 ,招标人为 象山县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机构为 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 ?投资估算 216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1588.24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法庭用房分四个部分组成,即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和生活用房,总用地面积约596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29平方米,其中审判业务技术用房1569平方米,安检接待用房、配电房、水泵房、门卫等附属配套用房160平方米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北侧为智慧路,南侧为大目湾消防站,东侧靠规划河道,西侧为开源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负责本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项目报批报建管理、 综合协调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资料档案管理、验收移交、项目送审、 配合审计、协助财务决算审计等 。
项目专项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详勘)及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 。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各设计阶段优化、施工服务等,即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及相关配套设计内容[含桩基、基坑围护、建筑、装配式建筑、结构、给排水(含雨水、污水处理、消防等)、暖通、强电、弱电、环境景观、充电桩、幕墙、绿建设计、所有设备、门窗深化、景观灯光、无障碍系统、户外门窗防护、进出口雨棚、装饰装修、标识标牌、电梯、室外附属配套工程(含门卫及电动门、围墙、停车场、配套道路、给排水、消防、海绵城市、照明、绿化、景观等)、锅炉、太阳能、建筑节能、通讯设备及专项论证专家费等所有内容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设计的确认和协调及后续施工期间的服务工作(如设计变更)] 。
?招标采购咨询:除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的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设备、材料等的招标代理 。
?造价咨询: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含工程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等 。
?工程监理:负责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各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
?本次招标控制价144.6594万元。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政府部门审定完成之日止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4 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承担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 任务;
③ 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专项咨询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资格,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 拟派勘察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 拟派设计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6 拟派监理专项咨询 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
?3.8 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监理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
(三)其他: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4、其他公告内容
/
5、监督部门名称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联系人:干鼎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天力大厦606室
联系人:胡盈盈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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