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阳市观山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观山湖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提质改造服务 | 采购需求名称:宣传栏、楼体大字、立牌、制度 采购需求数量:66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将制度上墙,对楼体大字进行更换,达到提质改造的效果。 需满足的要求:1、据我单位实际情况,本项目需现场勘查,报价前请提前至现场查看(每天仅限接待3位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因时间紧任务重,上午10点投标前需携带相关资料、效果图及设计方案至我单位审核,不接受未联系私自投标行为,未联系视为无效投标不予采用并不再另行通知。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3、因我单位急用,要求本地化服务,以竞价单位注册地为准。中标方需3天内完成设计制作安装完成,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延误的,每逾期一天,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按照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验收完成后,最晚180个工作日支付款项,如遇工作冲突或资金紧张等情况,付款期限会延长,参与竞价视为同意,具体延迟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延迟期间我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不能接受切勿投标。 5、不以最低价中标,选性价比高的供应商(达到使用要求质优价低的商家);报价费用应包含产品价格、税费、安装调试、驻场服务、运输费等;各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中关于在线询价、反拍等交易流程的运行规则,如若出现恶意违规报价的,我单位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商家报价前先等比例做好实样1套,本单位确认符合要求过后再参加此次报价,不然默认为报价不符合要求;样品材质及工艺确定后,后续制作需按照确定的样品工艺材质进行制作; 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维护人员两小时内进行上门维护解决;产品原材料使用需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保质期3年; 7、所有不能满足本技术、商务、服务要求的供应商,请勿参与报价。同时,影响本单位工作进程的,本单位有权直接给予差评和投诉,不再接受后续的供货与所有合作; 对于中标后不能按时供货,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工的,本单位不予验收付款并投诉且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同时,由此带来的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向财政厅采购处投诉拉黑; | 5.000000 | 2025年10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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