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 宁夏 1.37百万元
2025-10-16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1583 项目名称: 中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中宁县粮食高质高效项目(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
分包名称: 中宁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5年中宁县粮食高质高效项目(主要粮食作物单产提升)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略).00
报价方式: 单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1)投标人须提供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针对所供应农药类别);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肥料备案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肥料登记证》或《肥料备案证明》。(针对所供应肥料类别); (3)提供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针对飞防作业服务)
2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00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10.00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注:满足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等)。
3 类似业绩 5.00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 年10月1日至开标当日)类似业绩,有1项得 1 分,满分5分。 注: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得分。
4 人员配备 9.00 1、供应商的操作人员应配备10名无人机飞防员且具备飞行植保培训证或操作证的得 2 分,以此为基础,每增加一名飞防员得 1 分,得至标准分 7分为止。 2、供应商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需具备植保、农药、农学系列学历证书或农业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证书)得 2 分, 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应在解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5 拟投入的作业设备 7.00 供应商有无人机 10 架得 2 分,以此为基础,每增加 1 架加 1 分,加至标准分 7分为止。 注:应在解密版投标文件中附无人机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或无人机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6 供货及配送体系实施方案 14.00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及配送体系实施方案中包含但不限于1.货源保障及货物质量;2.配送应急响应与风险预案(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3.供货时间进度安排;4.供货及相关服务质量保障;5.安全保证措施;6.运送、分送、装卸、运输方案;7.仓储管理体系等。 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条理清晰,措施得当的得 2 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或条理不清晰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7 飞防作业进度安排 10.00 根据飞防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审,计划包含但不限于项目: 1.实施步骤及计划进度安排; 2.飞防时间的确定; 3.飞防路线的设计; 4.效果预测; 5.关键时间点的设置等; 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条理清晰,措施得当的得 2 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或条理不清晰的得 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 飞防应急措施 5.00 根据飞防应急保障机制及突发事件处理措施进行综合评审:针对突发情况的应急保障机制及相应的措施科学合理,对临时性的飞防任务能快速响应,应急措施条理清晰,内容详细具体且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5 分;应急保障机制及相应措施较合理,内容较详细、可操作性较高的得 4 分;应急保障机制及相应措施不合理,内容简单欠妥、可操作性较低的得 3 分;应急保障机制及相应措施不合理,内容空洞的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
9 售后服务 10.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售后服务计划、退换货服务、服务时间、响应时间、技术支持方案、服务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完整、详细,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方案措施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特点、针对性强,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10分; 有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完整,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方案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特点、有一定可行性和针对性,基本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7分; 有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不够完整,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方案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特点但不够具有可行性和针对性,不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4分; 售后服务方案简略,售后服务体系缺失,售后服务内容片面,方案措施不符合本项目特点,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2分; 未提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
合计: 100.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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