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 江苏
2025-10-20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扬江自然告字[2025]11号 2025年10月20日
经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批准,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NO.2025G12 宗地总面积: (略)平方米 宗地坐落: 通江东路东侧、反坎河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10< 并且 ≤1.2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3.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4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477
起始价: (略)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宗地编号: NO.2025G15 宗地总面积: (略)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人民中路东侧、新南东路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10< 并且 ≤1.400 建筑密度(%): ≤28.000
绿化率(%): 33.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54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480
起始价: (略)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宗地编号: NO.2025G14 宗地总面积: (略)平方米 宗地坐落: 人民中路东侧、新南东路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10< 并且 ≤1.2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3.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4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6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479
起始价: (略)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宗地编号: NO.2025G13 宗地总面积: (略)平方米 宗地坐落: 通江东路东侧、规划城市支路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10< 并且 ≤1.2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3.000≤ 建筑限高(米): 10.000< 并且 <4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略)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4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478
起始价: (略)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0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竞买人均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含暂定),参与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具备上述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须为自有资金。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0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09日 到 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略):7777/view/link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10日 至 2025年11月17日 到 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略):7777/view/link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17日 16时1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NO.2025G12 号地块:202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NO.2025G15 号地块:202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NO.2025G14 号地块:202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NO.2025G13 号地块:2025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11月19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出具《自有资金承诺书》,说明本企业竞买本地块所缴纳的保证金为自有资金(非银行贷款、信托基金、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如资格后审不合格,按照原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文件精神,自愿接受取消竞买资格,一年内在扬州市区(含江都区)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的处罚。(二)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提交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与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及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签订《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八、竞买人竞得后凭《江都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江都区新都路321号、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
联 系 人:马先生、田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
,扬州市,扬州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详见正文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