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 (略)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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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有轨电车1号线二期拆除后固定资产及周转物资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及废旧变电所设备资产处置项目 |
标的编号 | (略)C001;(略)C002 |
标的名称 | 标的1废旧物资;标的2废旧变电所设备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项目名称 | 珠海有轨电车1号线二期拆除后固定资产及周转物资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及废旧变电所设备资产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略)C |
委托方 | 珠海公交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略)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项目概况 | 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项目已拆除,现对该项目相关资产以及拆除出来的各类设备、设施、物资等进行处置,本项目处置资产为二期拆除后固定资产及周转物资等资产中的废旧物资及废旧变电所设备等资产,交易底价、竞价保证金、报价幅度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委托方审核)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否 |
资格审核联系人 | 蒋山 | 资格审核联系方式 | (略);(略)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型号等提出异议。 5、竞买人须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竞买人若未了解现场情况,对标的物及作业不清楚的进行竞价后,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质量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买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了解该标的物的现状、权属情况,并对拟受让标的物的价值做充分的研判,中标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8、现场勘探时间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报名截止日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云峰路99号上冲车辆段、上冲物流园、有轨电车1号线沿线等,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蒋先生。现场勘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勘探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竞价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签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竞价保证金凭《资产转让合同》由交易中心原路无息退回。中标人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逾期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0、《资产转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设定为按中标价的10%并四舍五入取整至仟位数(如果低于500元则为500元),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缴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11、标的物价款结算方式为以下三种:(1)竞标以标的物总价竞标、以总价结算的,则该标的物实际交割价款为中标价;(2)竞标以标的物单价竞标、以实际重量或数量结算的,则该标的物实际交割价款为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交割的重量或数量;(3)竞标标的内包含多项资产,竞标以标的物总价竞标,并以标的内对应资产的交易底价的对应单价乘以总价溢价比例计算对应资产的结算单价,按实际重量或数量结算的,则该标的物实际交割价款为标的内每项资产的结算价之和,单项资产的结算价为单项资产的结算单价(该资产的交易底价的对应单价×(1+该标的竞价结果的溢价增幅))乘以实际交割的重量或数量。 12、标的物以重量交接结算的,标的物须在委托方设置的地磅过磅,并以该磅称重结果作为货物的交接数量,过磅货物清运离场后,中标人不得就过磅称重结果提出任何异议。中标人自行负责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 13、按照先款后货的方式收取价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中标成交价款以转帐方式支付至委托方指定帐户。如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期限支付中标成交价款,每延期一天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三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累计逾期达到10天的,视作中标人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且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 14、委托方全额收到中标人所支付的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提货通知单》,中标人依据《提货通知单》的要求办理资产移交手续,资产移交开始时间以双方签署标的内资产的书面交接单的时间为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转移给中标方。因非委托方原因致使标的物未在约定期限内移交、搬离的,中标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按委托方要求向委托方支付0.6元/㎡/日的场地占用费。委托方亦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搬离并通知中标人,所涉及的场地租用费、搬运费、保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搬离期限届满后的保管责任及保管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搬离过程、搬离后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委托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5、中标人应当自开始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搬离,中标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的拆除、吊装、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资产运走后场地的清理工作,中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对于标的物的吊装、装卸、运输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及委托方有关安全、施工规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机具须符合委托方要求,且不得违章操作。中标人完成场地清理后,应通知委托方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场地达到委托方正常运营要求的整洁、无障碍状态。如中标人清理工作未达标,委托方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委托方有权自行组织清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6、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处理所收购的标的资产,否则,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中村人将自行负责标的资产的拆除工作(如需拆除),并承担拆除所需的全部费用、税费及与之相关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如因中标人拆除作业导致任何其他资产损坏、污染或造成任何第三方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修复、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拆除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拆除工作完成后,中标人应负责将拆除现场恢复至合理状态。 18、标的资产交接完成后,委托方按足额收到的价款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中标人,税率执行国家现行税率,国家税率调整时以调整的新税率为准,成交价不予调整。 1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2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1.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分公司参与竞价的,须出具总公司的授权)。 2.竞买人须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质及相关备案证明。 3.竞买人须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 4.竞买人信用信息良好,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竞买人登录信用中国((略).cn)网站首页下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信用信息概要”内容中“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有关记录”显示无相关数据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视为信用信息良好,否则,视为信用信息不良,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以提供的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报名截止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须提供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的前述“信用报告”,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信用信息须同样良好,否则视同竞买人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 5.须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如果营业执照未包括营业范围明细,提交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明细截图; 2.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质的相关备案证明原件扫描件。 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4.提交登录信用中国((略).cn)网站首页下载的“信用报告”,以提供的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报名截止前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竞买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须提供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的前述“信用报告”。 5.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签名并盖公章)。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0月20日9时至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5年11月12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1日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先生、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略)、(略) |
交易机构传真 | (略) | ||
竞买须知 | |||
一、竞买资格与报名流程 1. 注册与报名 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审核后方可提交报名。 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申请收款账号缴纳竞价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后视为报名成功,才能参与出价)。 2. 竞价保证金缴纳 每个标的对应唯一子账号,竞买人须按子账号足额缴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为准)。 保证金需由竞买人自行缴纳(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禁止代付。 竞买人可自行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查询到账状态(“缴纳成功”为有效)。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竞买人应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提前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二、标的物现状与责任声明 1. 标的物现状 标的物按现状交易,面积或状态与公告不符的,租金或价款不作调整。 竞买人须自行联系委托方现场查勘,报名即视为已确认标的现状(包括数量、质量、规格等),竞得后不得以未查勘为由提出异议。 2. 责任划分 交易中心仅组织交易,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清场、腾退及交接(由委托方与竞得人自行办理)。 三、竞价规则 (向上/下竞价) 1. 有效报价 首次报价不低/高于起始价,后续报价需高/低于当前报价且为报价幅度的整数倍。 优先购买权人可按当前最高/低价报价。 2. 竞价阶段 自由报价期:竞买人不限次数自由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报价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每周期180秒)。 周期内出现新报价则重置倒计时;无新报价则当前最高/低价竞买人竞得。 四、成交与签约 1. 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公示期满后,竞得人可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 2. 合同签订 竞得人须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委托方约定时间签订合同。逾期未签约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附件下载:所有附件均发布于网站公告下方。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3333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第4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 |||
备注 | |||
1、本项目由委托方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质疑及投诉处理人:孙先生,联系电话(略): 2、本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公示3个工作日,未中标方缴纳的保证金将在公示发布后即时启动原路退回流程。 |
竞买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pdf |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
资产处置明细表:标的2废旧变电所设备.pdf |
资产处置明细表:标的1废旧物资.pdf |
标的2废旧变电所设备(3).jpg |
标的2废旧变电所设备(2).jpg |
标的2废旧变电所设备(1).jpg |
标的1废旧物资-信号灯.jpg |
标的1废旧物资-回收机.jpg |
资产转让合同:废旧物资及废旧变电所设备资产处置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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