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挂牌 广东
2025-10-2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拍挂类型拍卖出让
项目名称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村委会地段地块十八
公告性质交易公告
供应方式招拍挂出让
交易机构名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公告内容

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红线面积(㎡)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起叫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GN2025-18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村委会地段地块十七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

9209.26

1<容积率≤3.5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1885

800

20

GN2025-19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村委会地段地块十八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

(略).19

1<容积率≤3.5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2500

1100

20

(一)成交价款也即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等费用,并要求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若竞得人不按照约定时间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竞得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竞得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同时,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根据最新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负责催交,与出让人催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3、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得人在广宁县范围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宗地的,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由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公司设立可以通过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等途径提交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

(一)GN2025-18: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

(二)GN2025-19: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略)-portal/#/(略)/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要求竞得人须在网上竞得该宗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详细附件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八)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六楼)

联系人:植小姐

联系电话:(略)

(二)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植小姐

联系电话:(略)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

2025年10月21日


(略)-拍卖须知19.doc
4.合同模版.pdf
6.拍卖成交确认书19(样本).docx
5.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pdf
3.规划要点.pdf
2.宗地图.pdf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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