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乡镇(街道) | 射阳湖镇 | 村(社区) | 平江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5-10-17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974.49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射阳湖镇平江村平江北荡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平江村平江北荡,面积为974.49亩(依据《宝应县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摸底测绘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方测绘数据反馈为准,不再丈量)。四至:东至杨田北荡西隔圩,南至池杉田北圩堤,西至刁夷隔圩,北至新农隔圩。承包期限7年,即从2025年11月25日至2032年11月15日(待水稻收割结束)。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底价为10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者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需缴纳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80元/亩/年,另外有69.21亩河道不参与竞价,给受让方使用,使用费为(略)元/年。交易确认后,按要求缴纳第一年及第七年承包金、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河道使用费和押金(略)元(合同期满且农田及不动产恢复至承包前状态后押金予以退还,不计息),其余各年承包金、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和河道使用费均须在上年度的11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其他事项:1、该田块的惠农政策补贴除地力保护补贴归村集体,其余全部由乙方享受。2、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3、严禁在承包田块四周焚烧秸秆,农田生产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4、该田块在承包期内归受让方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5、本田块出让用途为:稻麦种植,承包期内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6、承包期间受让方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7、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排涝灌溉自行负责,合同到期受让方及时让田并自行处理动产和不动产,否则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出让方处理,损失自负。8、由于平江村北圩泵站动力小、负荷低,为满足受让方种植时产生的错峰排涝灌溉需求,建议采用机插秧,若受让方未实施机插秧,损失自负。9、平江村北荡附属用房,受让方承包期限内享有免费使用权,承包期内的维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承包期满后受让方须将完好无损的附属用房交还村集体。10、报名人不得有拖欠、拒不缴纳承包款等现象,不得有经济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资格审核不予以通过。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启驹 (略)。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平江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杨田北荡西隔圩,南至池杉田北圩堤,西至刁夷隔圩,北至新农隔圩。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具体公告详见“宝应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公告栏。 | ||
项目审查表 | 审批表2.jpg审批表1.jpg审批表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1.jpg会议记录2.jpg会议记录3.jpg |
所有权人 | 宝应县射阳湖镇平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时间 | 2025-10-21 09:00至2025-10-27 11:00 | ||
报名地点 | 射阳湖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5-10-27 11:00 | ||
交易时间 | 2025-10-28 09:30 | ||
交易地点 | 射阳湖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7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射阳湖镇平江村平江北荡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平江村平江北荡,面积为974.49亩(依据《宝应县农村集体资源清查摸底测绘工作实施方案》第三方测绘数据反馈为准,不再丈量)。四至:东至杨田北荡西隔圩,南至池杉田北圩堤,西至刁夷隔圩,北至新农隔圩。承包期限7年,即从2025年11月25日至2032年11月15日(待水稻收割结束)。该项目采取在线自由竞价(正向报价)方式,底价为1000元/亩/年,竞价幅度为10元或者10元的倍数,以金额最高竞价者为交易受让方,需缴纳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80元/亩/年,另外有69.21亩河道不参与竞价,给受让方使用,使用费为(略)元/年。交易确认后,按要求缴纳第一年及第七年承包金、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河道使用费和押金(略)元(合同期满且农田及不动产恢复至承包前状态后押金予以退还,不计息),其余各年承包金、村基础设施使用费及土地流转服务费和河道使用费均须在上年度的11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其他事项:1、该田块的惠农政策补贴除地力保护补贴归村集体,其余全部由乙方享受。2、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质量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3、严禁在承包田块四周焚烧秸秆,农田生产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4、该田块在承包期内归受让方使用收益,四周不允许种植树木。5、本田块出让用途为:稻麦种植,承包期内不得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6、承包期间受让方自行交纳农业政策性保险,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保险部门按照规定补偿。7、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排涝灌溉自行负责,合同到期受让方及时让田并自行处理动产和不动产,否则作自动放弃,无偿归出让方处理,损失自负。8、由于平江村北圩泵站动力小、负荷低,为满足受让方种植时产生的错峰排涝灌溉需求,建议采用机插秧,若受让方未实施机插秧,损失自负。9、平江村北荡附属用房,受让方承包期限内享有免费使用权,承包期内的维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承包期满后受让方须将完好无损的附属用房交还村集体。10、报名人不得有拖欠、拒不缴纳承包款等现象,不得有经济纠纷等不良行为记录,否则资格审核不予以通过。现场勘察联系人:刘启驹 (略)。 | ||
交易面积 | 974.49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200.00 | ||
保证金 | (略).00 | ||
交易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5-10-28 09:30~2025-10-28 09: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元/年/亩 | ||
底价 | 1000.00元/年/亩 | ||
补充说明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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