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建德市宝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入围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G2024U-ZJ-001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陈彬菁-(略)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建德市宝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黄泥墩村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重生-(略)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 入围商品名称 |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 入围商品价格 |
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 建德市宝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一、二类维修供应商(综合修理类) | 服务方案:5.1.1维修服务流程 一、维修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1、预约服务 2、服务标准 ◆切实以客户为中心。 ◆公布及遵循客户承诺,并接受客户监督。 ◆培养服务人员的服务热忱,并传授客户关系管理的理念。 ◆加强标准宣传贯彻、执行及监督的力度。 ◆服务环节应环环相扣。 ◆各部门间应相互配合与支持。 ◆服务流程的改进应形成闭环。 ◆注重售后服务跟踪及后续工作改进。 3、维修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运作说明 ◆接车 A.必须充分记录顾客关心的问题重点与要求。业务接待详细记录顾客车辆问题是一次修复成功的第一步,当维修工接到指示,执行的工作是顾客真正想要的吗?业务接待在交接资料时是否出了问题。为什么会出问题,是否有告诉业务接待填写工单的标准程序。维修工单上是否有足够的空间详细说明顾客的需求?早上高峰时间业务接待的工作量是否过重。 B.接车时业务接待应详细询问用户车辆故障发生时的现象、车辆日常使用条件、故障发生频率及条件等重要信息,并作好相应记录。 ◆诊断 A.对于可重现的车辆故障,业务接待应陪同客户实车检查,以便了解实际情况,初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 B.对于较难重现的故障或暂时难以准确判断的故障。 (a)业务接待应有条件查阅维修档案、维修通讯、维修。 技术简报等技术资料,以便尽可能准确制定维修方案和预估修理工时。 (b)业务接待应根据车辆故障情况通知车间主管指派技术骨干帮助分析故障原因,制定维修方案。 (c)在查阅维修技术资料并经过认真分析后仍无法判断或首次遇到的车辆故障 ,应按规定由技术主管向业内具有权威性的工程师和技师进行咨询,向本车辆的维修站咨询。 (d)对新问题、疑难症或暂时难以准确判断的故障应予以记录。 ◆维修 A.维修施工前: (a)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前完全了解车辆故障信息(故障内容、故障发生的条件、维修方案等),如有必要,应亲自试车检查,感受客户抱怨的内容。 (b)维修人员应在确认备件仓库有相应配件,专用工具和诊断检验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实施诊断维修作业。 B.维修施工中 (a)维修技工应重视修理的质量,必须采用上下道工序互检的方式,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将客户的车修好。 (b)如有多工种维修,在本人负责项目结束后,完成与下道工序的交接。 (c)在预计时间内必须完成至少95%以上的维修工作。 (d)在完成每一步维修作业后,需对该维修结果进行功能检查。 (e)完成维修后,必须将更换下的零件原状态保存,以便技术主管分析故障原因。 ◆质检 A.应严格执行 的三级质检流程进行质量检验。 B.车间应建立抽验制度,由车间主管对各种完工车辆进行抽验,加强维修质量的监督。 ◆返工 A.对于在质检中发现问题的车辆,质检人员应填写返修处理表(标明返工车辆),随同原始工单退回维修技工进行返工,重新进行维修质检流程。 B.技术主管应针对一些维修质检中发现的疑难杂症或新问题进行故障原因分析、记录,并及时做出维修方案。 ◆返修 A.车辆出车间后,如再次发生故障,应查阅上次维修记录,确认是否为返修项目? B.车间主管应分析返修原因,区分属于何种问题,如配件、技术生产质量或工作态度。 C.返修如属于非人为原因,交给原维修人员优先安排维修;如属于人为原因,则将此维修交与更高水平人员完成。 ◆一次修复率的控制 A.返修车处理记录表由服务经理存档,内容包括:车辆信息、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未能返修的原因、改进措施等。 B.车间主管和服务经理共同召集相关人员对未能一次修复的案例,进行一次专项技术交流,避免类似故障重复发生。 C.服务经理每月应召集所有服务体系员工开会,讨论一次修复与准时完工的绩效、管理、技术通报、返修及改善的措施。 D.技术主管应收集返工/返修案例,作为维修技工内训教材,逐步提高技工的维修技术和工作责任心 ◆配件采购原则 A.订购配件时必须是该车的原厂配件,并查明零件编号和出厂时间及保质期限。 B.采购零件或配件部将配件送到厂内时,库管员核对零件编号和合格证后,点收入库,否则不予以使用。 C.配件的采购和订货必须做到谁订货谁负责的原则,以防假冒伪劣配件造成事故的发生。并注明配件的来源及门市部。 ◆质量管理体系 A.通过计算机对车辆维修、车辆基本情况、技术档案、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等进行管理。 B.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举止文明;加强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修理业务技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 4、安全生产制度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安全促生产,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一起抓。在全厂各个车间、工段的十多个岗位,制定了全套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职工的安全文明生产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到人,并设置厂办主任专门负责安全文明生产,从未出现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我们在各个岗位安装了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随时掌握生产动向,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计划和方案 根据本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们企业做出如下服务计划和方案。 1)车辆售后跟踪服务。 我们努力提高业务接待质量,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客户投诉、客户跟踪信息反馈、电话回访、客户管理等机制,根据车辆维修情况、公里数和车辆档案,由专人提前向客户通知维修时间、制定保养措施、提供技术咨询、车辆保险、代办年检等服务。 2)为了更好的为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维修用车服务,我公司将努力降低修车成本。我们郑重承诺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单位保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在2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3)严格履行我们公司对本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承诺书,严格执行《浙江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企业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公示汽车维修计价公式。如价格有调整时,保证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中心。 4)为确保修车质量,我们提出双方都要做到“爱车就是爱生命”,工作精益求精,重在修理,为客户节省支出,确保更换的配件使用原厂正品,决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充新。 在多年的经营中,我们有健全的零部件采购制度。和10多家供货商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其中3家企业签定了供货合同。在对库存备品备件的管理中,力求标准件宁多勿少、常用件满足急需、特殊零配件设置专门采购通道,以最快速度满足生产需要,决不能因原料和配件不到位而影响生产。 5)零部件采购制度 ①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采购3-7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②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错发、漏收,给客户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作全额赔偿。 ③采购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廉洁奉公,不准私拿回扣,不准假公济私,损坏公司形象。 ④负责材料和配件的采购工作,严格把好质量关,严禁购未经批准验证的副厂件、假冒厂件入库,严禁采购伪劣产品入库。 ⑤抓好配件采购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凭单采购,严禁盲目采购。需要报价的配件应先报价,后取货。 ⑥购回的配件,一定要交仓管员验签,凭货物入库单和发票才能到财务报销。如发现不合格的配件,严禁入库、核销。 ⑦采购员要按厂部制定的进货网点进货。如进货网点无货或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方可在其它点采购。 5.1.2业务接待 (一)服务公示 1、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全国统一的《机动车维修标志牌》。 2、公司应在经营场所悬挂营业执照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3、公司应在经营场所公示以下内容: 1)业务受理程序; 2)服务质量承诺; 3)客户抱怨受理制度; 4)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及结算方法; 5)质量保证期; 6)公司负责人及业务接待、维修(机修、电器、钣金、油漆)、检验、价格结算人员照片、工号。 4、公司应设置配件展示区,展示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件样品,做好标识,明码标价。 (二)接待服务 1、业务接待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仪容端正。 2、业务接待员应遵守礼仪规范,接待客户时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 3、业务接待员负责接车交验,协助故障诊断,制定诊修方案,告知估价、结算方法及维修工期,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业务接待员应熟悉各类汽车维修检测作业内容,能及时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 4、业务接待室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具备良好的客户休息环境,包括茶水、报刊杂志提供,配备冷暖空调、播放系统。 5、业务接待室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不乱堆乱放物品,保持整洁干净。 (三)接车诊断 1、公司应制定接车规范文件,规定人员职责、告之事项以及接车诊断流程。 2、公司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诊断仪器设备,设置检测工位(区域)。 3、接车诊断时应详细记录客户陈述,填写诊断记录,并交客户签字确认。 4、业务接待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 5、业务接待员应提醒客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理,对外观、内饰、仪表和座椅等车辆状况以及客户要求事项进行确认、记录,并交客户签字。 (四)合同签订 1、公司应根据检测诊断结果所确定的维修项目,与客户签订维修合同(或协议)。维修合同(或协议)的各项要件应填写完整。 2、维修过程中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应充分与客户沟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5.1.3车辆维修 (一)维修派工 1、公司应根据检测诊断结果确定的维修项目填写维修单,做好车辆交接工作。 2、维修单应详细注明维修项目、作业部位、完成时间和注意事项。 3、维修过程中发现需要追加的项目,公司应与客户沟通,得到客户确认,并在维修单补项方可进行维修作业。 (二)维修作业及过程检验 1、待修车辆视情况清洁冲洗,放置座椅套、方向盘套、脚垫后进入维修区。 2、车辆维修各过程的状态应标识清楚,维修单随工序流转。 3、业务接待员应及时跟踪车辆维修情况,向客户反馈维修进度,如果工期延长,应向客户作好解释和说明。 4、公司应制定或收集车辆维修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车辆维修和过程检验,按规定填写并保持检验记录。 (三)竣工检验 1、公司应制定或收集车辆竣工检验的规范和标准,严格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实施竣工检验。 2、专职质量(总)检验员对承修车辆进行竣工检验,填写竣工检验记录,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3、无资质实施竣工检验的公司应委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竣工检验,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修复交车 1、公司应指定专人按照规范和规定线路试车,并做好记录。 2、公司应做好交车准备(包括清理车辆内部,查看外观,清点随车物品),价格结算员汇总全部单据。 3、通知客户验收接车,验收前公司应做好车辆清洁。 4、公司应配合客户对修竣车辆验收,填写汽车修竣出厂验交表,客户签字确认。 5、公司应告知车辆故障原因、今后行车注意事项和质量保证期的相关内容。质量保证期承诺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五)车辆返修 1、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或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应无偿返修,不得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公司应当负责联系其它车辆维修公司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3、公司应制定车辆返修制度,保持返修记录。 5.1.4作业场所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一)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2、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3、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4、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斷。 5、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6、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7、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二)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 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三)轮胎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平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軍,方可启动。 4、进行平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四)四轮胎定位仪操作规程 1、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限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2、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五)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東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六)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镜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拔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错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量。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七)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不得随便离开岗位,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打闹,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它部门走动,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区域。 2、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3、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 5、车辆在工作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工作区域内试刹车。 6、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专人保管。 7、工作照明时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并不得冒雨或拖经有水面名使用,要经常检查导线及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拔电源,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0、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1、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八)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香那水及所需器具。 2、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九)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先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它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用具和机具的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使用校正台时应正确挟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夹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折床、碰焊机、电焊机时,必须事前检查各部及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启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件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戴面罩及劳动防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后谨慎操作。 6、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要远离火源,不得在太阳下曝晒,不得碰撞;所有氧焊工具不得沾上油污或油漆,并要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切忌直接拖拉。 8、氧焊点火时,应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应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回燃)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十)电工(空调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氧时应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氯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入眼内或减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铜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十一)胎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先检查机具是否完好,并准备好作业场地。 2、气门必须装正,并装于标志所指方向的位置,双胎并装时,气门必须相对排列。 3、装卸轮胎时,车辆的支承必须稳固,不准在支承不稳固的情况下作业。 4、轮胎必须装符合规定尺寸的轮辋,轮辋突缘有损伤和锈蚀,不应装用,轮辋螺孔不准有曲折、磨边和毛刺等现象,禁止用大锤敲击轮辋。拆装轮胎时要注意防止弹簧档圈弹出伤人。 5、双胎并装时要保持一定距离,两轮通风洞必须对正,胎内垫有较大帘布的轮胎或补洞胎、翻新胎不准装在前轮上,对旋转方向性有规定的轮胎,应注意所安装轮胎的旋转方向是否一致。 6、割胎刀、锉刀等必须装有木柄,在割胎时不可用力过猛,以防发生事故,磨胎和剪毛时,不准将胎圈撑开很宽。 7、作业完毕和下班前,应清洁场地、机具,安置好机工具,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8、轮胎胎冠花纹应保持如下深度,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A.轿车、轻型车、挂车的轮胎应大于1.6.mm; B.其它车前轮应大于3.2mm,其它轮大于1.6mm。 9、轮胎胎面、胎侧不能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达到露出帘布层的割伤和破损。 10、最高车速超过100Km/h的车辆轮胎,其动平衡应符合规定要求。 11、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标准,后轮气压不得低于前轮。 ★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一)安全生产 1、为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犯。 2、工作期间,员工不得随便离开本职岗位,不得在职场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到其它部门,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区域。 3、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4、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企业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企业内试刹车。 6、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由专人保管。 7、在企业内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工作时应使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但不得冒雨或拖经有水的地面使用,并要经常检查导线及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插拔电源及接触带电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或铁钱代替。 10、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2、生产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和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 工场地整洁和消防通道的畅通。 (二)安全操作守则 1、作业前,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戴好工作帽。女工应将长 发罩于工作帽中。 2、作业前,应对气焊的设备和工具,如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或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焊炬,胶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好。 3、氧(乙炔)气瓶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使用或存放须有固定地方,严禁曝晒或靠近高温工作场所,更不准放置于易沾油污场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严禁放置在一起,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搬运时必须将铁帽旋紧,将防护胶圈套好。 4、施焊现场附近不得有电闸和火源。安装压力表时,操作人员头部应转向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瓶口冻结可用热水烫,不准用明火烤。 5、水封回火安全器内必须保持一定水位,无水或缺水时禁止使用。 6、气瓶必须立放,不准横卧于地面使用。流动作业时,应将气瓶置于专用小车。 7、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品容器前,应用苏打水、蒸汽等 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螺塞拆下和打开气孔,方可焊、割。焊接密 封容器或两端不通气的管子等物体,要先钻出排气口,防止焊接时 容器内气体膨胀发生意外。 8、点燃焊炬时,应先开乙炔开关,后开氧气开关;施焊中熄火,应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当焊嘴温度过高,发出“噼啪”声时,应及时关闭乙炔开关、氧气开关,将焊炬头部放人净水中冷 却后再点燃施焊。 9、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严禁互相换用。胶管因冻而不通时,应取下放置温室内或用开水烫开,严禁用火烤。乙炔管不通畅时,严禁用氧气吹。氧、乙炔气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 10、作业完毕,应及时将焊炬卸下,将管、表、氧气瓶、乙炔气 瓶(或乙炔发生器)分离,盖好气瓶盖。胶管盘好挂起。 服务承诺:承 诺 书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ZCG2024U-ZJ-001 采购包 2 )要求,我公司在入围范围内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折扣率 折扣率(工时费、材料费) 70 % 注:1.折扣率是指投响应产品的折扣率,“市场价×折扣率”为该响应方的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的市场价格、产品折扣率,确定采购的最终价格。 2.折扣率不得高于给予其他客户维修的折扣率,也不得高于日常对外公布的折扣率。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1)、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格式见附件4-3)。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地区汽车维修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以下简称:采购人)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机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良好形象。 四、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5-2026年度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备案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分支机构或网点(门店)所在地区约定的范本和该地区汽车维修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汽车维修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五、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折扣公开。我公司将设立浙江省本级、杭州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服务专柜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维修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汽车维修价格信息及车辆维修情况;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六、我公司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直接报价、线下询价等;在参与各种维修项目时,合理报价的折扣幅度不应低于响应折扣率;受理维修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并定期回访维修采购人。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我公司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略),总协调人:徐重生,职务:总经理,办公电话:(略),手机:(略)。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维修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对于维修服务,我公司承诺将按采购人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意外风险(至少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 九、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服务要求: 1.按照合同要求,选派技术人员提供维修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2.七项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在有关部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2)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能为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并在4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4)设有客户休息场所,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5)对送修车辆建立采购人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6)为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3.五项检测服务 包括发动机电喷系统检测诊断、电控自动变速系统检测诊断、四轮定位(FMC)(包括检、修工时费)、ABS制动系统抱死系统检测、车轮动平衡等服务。 4.质量保证期制度 (1)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公务用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略)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不低于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2)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我公司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公司应负责联系其他已征集的供应商,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十、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设备要求: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若响应采购包3,具有举升机、车轮动平衡、电子检测读码仪等设备。 十一、我公司承诺达到以下人员要求: 若响应采购包1或采购包2,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业务接待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公务用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公务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公务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公务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若响应采购包3,应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 十二、我公司承诺能在杭州市范围内提供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在杭州市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地,具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承诺租赁期限不得少于至2026年12月31日。 十三、我公司承诺具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我公司承诺具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气、废水、废机油、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的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汽车尾气的收集净化装置等。 十五、我公司承诺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与行业管理部门联网(若响应采购包3时不具备,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整改,整改后仍未实行的,将自动放弃资格)。 十六、我公司承诺执行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配件质量保证追溯制度。 十七、我公司承诺按照《汽车维修开业条件》等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八、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求通知的各项要求。 十九、贵方决定延长协议有效期,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我公司及授权的所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承诺若未在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即为接受贵方的要求。 二十、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十一、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二十二、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 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工时费一览表.pdf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 经常性维修保养项目零配件材料费.pdf 维修和质检工作规范> | 折扣率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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