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采购人(甲方):中共哈尔滨市双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双城区新兴路80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址:香坊区民航路4号
联系方式:(略)
原合同变更条款号:KC-(略)0(略)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台) | ¥1,608.47 | ¥1,608.47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
合同金额: 1,608.47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零捌元肆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履约地点:双城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5年10月20日
2025年10月20日
无
合同附件:
中共哈尔滨市双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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