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四川
2025-10-13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略)(略)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档案寄存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尹园路53号2栋1层1号 552,000.00元 档案入库服务(百分比):94% 档案保管服务(百分比):92% 98.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正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略) C(略)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1. 供应商应负责所保管档案的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对所接触的档案内容保密,不得擅自打开已封箱的档案保管箱。 2. 供应商应确保档案存储能力能满足采购人采购在服务期限内的需要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档案库房抗震要求: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略)的规定。档案库房按七度设防。档案库房总平面规划:档案库房建筑为独立建筑,档案库区内比库区外楼地面应高出不低于15mm,并应设置密闭排水口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C(略) C(略) 档案管理服务 档案寄存托管服务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用于封装档案的保管箱,保管箱须符合尺寸要求(长45c*宽33cm*高24cm),且满足封装标识的唯一性,一旦拆封则该封条无法再次启用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供应商在运输档案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抛锚、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时送达,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事发(前) 1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采取补救措施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平、何小容、曹盈盈(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成交(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100万(含)以下部分乘以1.5%进行计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1:552,000.00元。

2、本项目计划编号为:(略)(略)5313。

3、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略) 档案管理服务。

4、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4层401号

联系方式:(略)转62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伟、苏怀林、黄俊杰、卢方昕苇

电话:(略)转623、611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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