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略)(略)
二、合同名称:崇明区长兴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略)(略)(略)
四、项目名称:崇明区长兴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兴镇凤滨路77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上海宝山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志远(男)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开发区(罗太路352弄4号)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崇明区长兴镇农村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数量: 1.00
单价(元): (略).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长兴镇,涉及红星村 1 个地块、长征村 2 个地块,项目区域总面积 617.4 亩。主要对红星村、长征村相关区域实施泵站新建、灌溉设施、道路修复、翻建箱涵、保塌工程、疏浚工程、电力配套工程等。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4个月。
项目经理:沈浩
执业证书信息:沪(略)(略)
2.合同金额(元):
(略).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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