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扶绥县裕达中央城二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装修工程4标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略)001 | ||||
招标人 | 广西扶绥正盈临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广西扶绥正盈临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信宝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扶绥县中央城二期3#、4#楼存量商品用房350套,合计面积(略).10㎡,拟改造装修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050套住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工程、户型改造工程等,具体为室内地面铺砖、室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阳台外墙面、天棚做外墙涂料、水电安装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15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中衡远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衡远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770.(略)万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海荣(注册编号:桂(略)6265;身份证号:(略)*********20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肖树花(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0)0004285;身份证号:(略)*********1323); 黄小丹(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3)00(略);身份证号:(略)*********36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企业业绩青秀区新竹街道办事处葛麻村民委员会二组综合楼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2772.(略)万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万蕾(注册编号:赣(略)(略);身份证号:(略)*********072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万慧(注册编号:赣建安C3(2016)(略);身份证号:(略)*********0049); 宗燕娜(注册编号:赣建安C3(2010)00(略);身份证号:(略)*********48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①龙创.滨江公园城一期二组团Y20#、Y21#、Y22#、Y23#、G25#、G26#、G27#、G28#栋,②赣州职业技术学院产教大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770.(略)万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家钊(注册编号:桂(略)2420;身份证号:(略)*********3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林(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5)0009672;身份证号:(略)*********1032); 覃兴选(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8);身份证号:(略)*********123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企业业绩:光明华府;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扶绥县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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