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KC-(略)0(略)
二、合同名称: KC-(略)0(略)
三、项目编号: ZJXD-(略)-0(略)
四、项目名称: 中共哈尔滨市双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共哈尔滨市双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双城区新兴路80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 址:香坊区民航路4号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00台
主要标的单价:1608.4700元
合同金额: 0.(略)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合同管理系统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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