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石板冲乡龙湖行政村周庄中心村公共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石板冲乡龙湖行政村周庄中心村公共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项目编号 | HXJY(略)(略) | ||||
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石板冲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高速财富广场9楼 联系方式:(略)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08时30分 | ||
最高限价 | 玖拾陆万伍仟捌佰肆拾柒元零伍分 (¥(略).05元) | ||||
建设工期 | 12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成交人 | 安徽海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略).00元(捌拾贰万零玖佰柒拾元整) | ||||
项目负责人 | 都丽娟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编号 | 皖(略)5338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六安市新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略)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石板冲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石板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电话:(略)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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