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略)GL-(略)1
一、招标概况
<【重新招标】崇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制村双车道及次差路面改善工程(3标段)(第二次)>于 <2025年09月25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7日>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一室>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崇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崇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金泰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略).2800> | <(略).7700> | <(略).8300> | |
质量(如有) | <达到合格标准>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达到合格标准> | <达到合格标准>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吕知书> | <戴小敏> | <普娥>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鄂(略)7582> | <鄂(略)1258> | <鄂(略)2962>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20日>至 <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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