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湖北
2025-10-20

公告正文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略)GL-(略)1

一、招标概况

<【重新招标】崇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建制村双车道及次差路面改善工程(3标段)(第二次)>于 <2025年09月25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17日>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一室>开标,并于 <2025年10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崇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崇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鄂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金泰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略).2800> <(略).7700> <(略).8300>
质量(如有) <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180> <180> <18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吕知书> <戴小敏> <普娥>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 <鄂(略)7582> <鄂(略)1258> <鄂(略)2962>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0月20日>至 <2025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崇阳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崇阳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夏昌勇>
电话:<(略)>
2、代理机构:<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龙潭洪园1栋2单元3-402>
联系人:<何云辉>
电话:<(略)>
3、行政监督部门:<崇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崇阳县沿河大道交通小区>
联系人:</>
电话(传真):<(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弘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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