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临[2025]2548号-CJCG(略)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总价:(略)(元) | 浙江泓润餐饮有限公司 |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紫微北路8号附属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永康市公安局(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看守所)食堂劳务服务 | (看守所)被监管人员和职工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 采购人提供场地、厨房设施、原辅材料,中标人提供劳务,所有人员必须交纳意外险。 | 1年 | 所有人员需取得取得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 |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鲍红英,胡月兰,吕响钟,陆月敏,蒋卓艺(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泓润餐饮有限公司 | 67.0 | 58.0 | 66.0 | 55.0 | 64.0 | 62.0 | 19.71 | 81.71 |
1 | 台州市和悦生活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4.0 | 53.0 | 53.0 | 46.0 | 53.0 | 51.8 | 20.0 | 71.8 |
1 | 武汉稻盛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9.0 | 47.0 | 49.0 | 42.0 | 46.0 | 46.6 | 19.71 | 66.31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略)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略)万元至(略)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略)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略).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 址:永康市丽州北路一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周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2-1405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秋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略)
质疑联系人:王飞
质疑联系方式:(略)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联 系 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 (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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