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为加强我市A级旅游景区游客流量监管,保障旅游安全,提升游客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略)—2024)国家标准和《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LB/T 034—2014)行业标准的要求,我局组织对我市假日海滩旅游区等14家A级旅游景区开展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承载量的核定工作。经专家组评估并经会议研究,现将核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4日-10月2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898—(略)
电子邮箱:qylyk2019@163.com
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5年10月14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1)
附件:海口市A级旅游景区日最大承载量与瞬时承载量核定表.xls
相关企业
详见正文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