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洛阳市葛家岭学校(洛阳市第七高级中学)1号楼合班教室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DY-2025-093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葛家岭学校(洛阳市第七高级中学)1号楼合班教室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01 | 本工程为洛阳市葛家岭学校(洛阳市第七高级中学)1号楼合班教室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学校报告厅装修、电气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河南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华夏路45号11幢2-401 | (略).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 | ||||
1 | 洛阳市葛家岭学校(洛阳市第七高级中学)1号楼合班教室改造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0日历天 | 王毅杰、豫(略)7228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谭唯(组长)、郭清、刘武斌(采购人评委)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教育局》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第七高级中学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葛家岭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大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329号枫叶国际广场2508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方式:(略)
2025年10月13日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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