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9月30日09时3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09日16时30分00秒
本水玻璃(工业液体硅酸钠)采购(招标项目编号:OTXA-(略)3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水玻璃(工业液体硅酸钠)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水玻璃(工业液体硅酸钠)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陕西鑫易城化工有限公司 | 98.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365 |
2 | 玉门市鸿鹄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9.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365 |
3 | 稷山县稳步工贸有限公司 | 117.6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36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陕西鑫易城化工有限公司 | 付晓波 | / |
2 | 玉门市鸿鹄新材料有限公司 | 付前顺 | / |
3 | 稷山县稳步工贸有限公司 | 任步锁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陕西鑫易城化工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玉门市鸿鹄新材料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稷山县稳步工贸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须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向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3@(略)。
本项目已完成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与信息化厅。
招标人: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 88号
联系人:李永宁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东方(西安)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208-1室
联系人:孙翊轩、陈一凡、张强
电话:(略)
电子邮件:3@(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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