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万江街道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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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万江街道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5-10-20 15:45:44 |
(1)工程名称:万江街道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
(3)招标单位:东莞市万江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万江街道辖区各社区累计507个居住类地块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主要包括雨污分流改造、截流系统改造及防倒灌、污水管网修复、管线改迁、道路恢复及水土保持等内容,其中给排水管径为DN150~1000mm,管长(略).2米。(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5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0月2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年4月24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略)3.95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万江街道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工程、路面破除修复工程、拆除恢复化粪池、清淤工程、现状管线保护、迁移、拆除、迁改、破除修复工程、电气工程等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本项目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6名专家于2025年10月13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其中 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 为招标人代表, 专家一、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 、专家八、 专家九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一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委的签到情况见附件《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三、开标、入围筛选及评标(一)开标记录:
1、2025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25家,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2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1家。湖南亿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项目要求,根据招标文件5.5.1项要求,否决其投标。具体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2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1家投标单位未解密,未解密单位为湖南亿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资审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24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1家。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大于15家时,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在12到15之间的整数中抽取一个整数作为本工程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数量Q,本次抽取放入12至15号球,分别代表对应的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本次抽中13号球,本项目的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为13家。
7、招标人将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不含技术部分)打包并导入筛选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入围筛选:
1、入围筛选会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入围筛选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
3、入围筛选委员会确定可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
4、入围筛选会议结束后,招标人通过开标系统将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三)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30时至2025年10月14日16:30时;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8)
(四)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且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其他人员:
东莞市万江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见《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2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昌正建设有限公司 |
4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5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东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9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南(东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11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1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筑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3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新鸿霖建设有限公司 |
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技术标暗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投标文件编制 | 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技术标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9项的要求。 |
其他内容 | 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规定应递交的全部文件的。 3、投标文件中未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悖的要求,未对招标文件有重大的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方法。 4、投标文件的编制、承包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①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对招标文件在第二章第1.3.5项已提供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针对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6、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
评标办法前附表1-2(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款要求(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技术负责人签章”等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资格评审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一章第3.3.9款规定 | |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符合第二章附件二规定 |
评标办法前附表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评审项目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信封的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函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即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报价信封编制 | 报价信封编制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11项的要求 |
评标办法附表2-1技术标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或分值区间 | 备注 |
1 |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的了解与认识 | 评审内容: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4分 | |
2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评审内容: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度,配备足够的符合相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资料管理制度完整、齐全、真实,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5分 | |
3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 | 评审内容: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落实到岗、专人负责,有详实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计划,企业有完善的成品保护检查制度、交接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承诺项目进入保修期的保修工作到位,企业有完善的保修期工作制度,具体包括:设立有专门的保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保修沟通及时有效、定期回访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5分 | |
4 | 施工组织方案 | 评审内容:项目前期和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内容的完整性,施工流程的条理清晰度,方案组织的科学性,项目目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里程碑要求。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5分 | |
5 | 主要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评审内容:方案的合理、可操作性,施工流程的详细程度,关键工程的明晰程度、技术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4分 | |
6 | 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 | 评审内容:施工进度、质量目标是否明确;体系是否健全、控制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5分 | |
7 | 施工人材机配置方案 | 评审内容:施工人力资源、主材、主要机械和设备等配置方案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4分 | |
8 | 重难点分析及对策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施工的重点难点分析的全面性,条理清晰度,保证措施的合理性、解决方案的完整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4分 | |
9 | 应急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 评审内容:是否有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抵抗风险的措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强。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标”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 0 分。 | 0-4分 | |
10 | 技术标页数 (不含封面) | 不宜大于 200 页,未超出页数的,不扣分。超过 200 页的将对其技术标得分扣减 3 分。 |
注:
1、上述“评审内容”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技术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
3、评分方法:
□3.1、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各评审项目内容符合强制性规范,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未超出规定页数的,可得该项满分分值。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 3.2、技术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分数区间内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评审项目内容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该项得0分。
3.2.1、上述“评审内容”各小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1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 | 4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市政类项目业绩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2 分; ②获得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以上)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③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1 分。 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4分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每完成1项合同金额≥(略)万元人民币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类,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 1 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中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合同金额以承包合同价为准,承包合同未载明合同总价的,以工程结算资料扫描件(工程结算资料须能反映结算双方已盖章确认结算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工程业绩。⑥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 | 2分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分,本分项最高得 1 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技术负责人:(1分)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分,本分项最高得 1 分。 注:须提供职称证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注: 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商务标总分区间为[10,40],由招标人设置。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
3、对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的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本次招标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如投标人为在莞分立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应提供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分立企业业绩投标资信证明(简称“分立业绩资信证明”)作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之一,上述“评标项目”的“企业类似业绩(如有该评审项目)”认可该投标人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原公司业绩在满足上述“评分标准”的情况下可计分。
未提供分立业绩资信证明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50 | 价格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5)取值区间为[0.5,1]。 |
注:1.价格部分总分不低于总分的50%
2.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价格部分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七、评分比较一览表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标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部分有效性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备注 |
1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30.73 | 通过 | 10 | 通过 | 49.79 | 90.52 | |
2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东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通过 | 29.57 | 通过 | 10 | 通过 | 49.74 | 89.31 | |
3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9.38 | 通过 | 10 | 通过 | 49.95 | 89.33 | |
4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华南(东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30.78 | 通过 | 10 | 通过 | 49.96 | 90.74 | |
5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29.52 | 通过 | 10 | 通过 | 49.99 | 89.51 | |
6 |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新鸿霖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29.51 | 通过 | 10 | 通过 | 49.81 | 89.32 | |
7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华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29.56 | 通过 | 10 | 通过 | 49.68 | 89.24 | |
8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0.76 | 通过 | 10 | 通过 | 49.88 | 90.64 | |
9 |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30.34 | 通过 | 10 | 通过 | 49.74 | 90.08 | |
10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昌正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35.77 | 通过 | 10 | 通过 | 49.47 | 95.24 | 定标候选人 |
11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30.35 | 通过 | 10 | 通过 | 49.42 | 89.77 | |
1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筑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36.2 | 通过 | 10 | 通过 | 49.65 | 95.85 | 定标候选人 |
13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35.7 | 通过 | 10 | 通过 | 49.94 | 95.64 | 定标候选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昌正建设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筑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3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粤水电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定标候选人 |
无其它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报告-定标后公示.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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