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西安草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HCKP-ZB-(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草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宏浚枫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报价:(略).00元,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规定,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聚达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报价:(略).00元,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规定,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富锦通达轮胎有限公司,报价:(略).00元,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行业规定,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宏浚枫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聚达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富锦通达轮胎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宏浚枫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聚达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富锦通达轮胎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宏浚枫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排名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西安聚达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排名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陕西富锦通达轮胎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排名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草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草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滨河大道 001号
联系人:毕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21 号
联 系 人:程琳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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