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河南
2025-10-2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NWXLY(2025)1001

2. 项目名称: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检验试剂配送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9日

5. 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采购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院检验试剂配送的渠道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一家有配送能力的企业,为我院临床所需检验试剂(主要包括微生物、生化、免疫、体液血液等)提供配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每年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三、中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国药器械(洛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河洛路215号瑞泽大厦9层901室

四、评审专家名单

连建学、吕军、王宇川、王燕萍、孔军丽(采购人代表)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4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 系 人:张艳艳、郭琼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箱:hnwx812@163.com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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