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安徽
2025-10-14

公告正文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和县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和县人民医院工程-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皖E0-11-2025-0(略)

标段名称

和县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建设项目二期-和县人民医院工程-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皖E0-11-2025-0(略)

招标人

和县人民医院

项目统一代码

2304-(略)-01-(略)

最高限价

(略).18元

代理机构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5/10/13 9:00:00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林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540日历天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西埠镇林海生态园

投标价(元)
/费率(%)

(略).81

项目负责人

徐新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略)0499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540日历天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07室

联合体成员:马鞍山市花山区天宝路588号

投标价(元)
/费率(%)

(略).18

项目负责人

詹骏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略)02662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定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传辰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厦门特建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工期

540日历天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迎江西路407号

联合体成员: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238号2-4层

投标价(元)
/费率(%)

(略).18

项目负责人

孙伟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略)2578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略))。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略)。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电子保函.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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