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建工工业化本级咨询服务项目嘉和工业公司预制构件类产品已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服务内容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项目标段1采购候选人公示 | |
一、采购项目:建工工业化本级咨询服务项目嘉和工业公司预制构件类产品已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服务内容进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项目标段1 | |
二、项目编号:ACEG-(略)(略) | |
三、采购方式: 询比价 | |
四、采购人: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 | |
五、采购候选人 | |
成交候选人 |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六、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 17时31分 - 2025年10月23日 17时00分 | |
七、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人电话:(略) | |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东路1号 | |
各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上述联系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本招标结果公示期限之内,向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略);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十五日内向安徽建工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集团有限公司监督部门提出,联系电话:(略)。 (一)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3、投诉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 4、具体、明确的投诉请求; 5、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二)虚假、恶意投诉责任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受理部门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采购活动。 1、捏造或歪曲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 3、一年内两次投诉被查不属实; 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无法提供证据的合法来源;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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