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陕西
2025-10-15

公告正文

西安工投集团泾河产业园部分路面地面铺装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617-2512GY2320)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0 月 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报价:(略).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报价:(略).81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略).48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 魏红芳, 陕(略)2055;

中标候选人(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王雅婧 二级建造师 陕(略)4389;

中标候选人(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念晓琅 二级建造师 陕(略)317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北(陕西) 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略)。5、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示期3日。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工投园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工投园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泾科路1号

联 系 人:冯敏

电 话:(略)

邮 箱:(略)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4层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李博晨、渠红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xbgong2@163.com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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