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略)5201
二、合同名称: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略)0(略)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
地址:密山路5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上海健卿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竹健(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599号B幢338号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印美佳品牌复印纸A4(80G)
数量: 2311.00
单价(元): 27.4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4(80G)
2.合同金额(元):
(略).4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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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024520352025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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