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5年南宁城投集团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略)(略) | ||
招标人 |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装修774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略).32㎡。其中,拆迁安置房685套,建筑面积(略).94㎡;回购经适房89套,建筑面积7488.38㎡。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9开标室(工程类)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 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略).730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甘翠华(注册编号:桂(略)00550;身份证号:(略)********674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全云翔(身份证号:(略)********0036;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0005099) 巫明达(身份证号:(略)********(略);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0006396) 黄毅(身份证号: (略)********2030;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略)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A3地块) 2.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A4地块)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略).740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刘有莲(注册编号:桂(略)01128 ;身份证号: (略)********618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泽华(身份证号:(略)********1520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2642) 罗超(身份证号:(略)********4615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4216) 陈荣森(身份证号:(略)********5114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086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略).5600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玲军(注册编号:桂(略)00283 ;身份证号: (略)********39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家贵(身份证号:(略)********0079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略) ) 白尖珍(身份证号:(略)********0926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2619 ) 罗统源(身份证号:(略)********2510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59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略)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略)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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