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目(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部分)(EPC)进行招标,并于2025年10月17日10时00分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E(略)(略)AT001001
标段(包)名称: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目(室外雨污管网工程部分)(EPC)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5-10-17 10:00
开标地点: 不见面开标室机位三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兴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89.84 | 报价: | 愿意以下浮50%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报价,愿意以下浮3%为本项目的施工投标报价。 |
质 量 要 求: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要求。 | 负责人: | 陈永丽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略)(略) |
工 期(天): | 18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开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7.1 | 报价: | 愿意以下浮50%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费报价,愿意以下浮3%为本项目的施工投标报价。 |
质 量 要 求: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要求。 | 负责人: | 胡林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 (略)(略) |
工 期(天): | 18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国开投西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总 分: | 73.86 | 报价: | 我公司参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文件中设协字[2019]7号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收费标准,设计服务费报价为:下浮50%;我公司参照《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及配套文件计价方式进行计价,施工投标报价为:下浮3% |
质 量 要 求: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要求。 | 负责人: | 项目经理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中级工程师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贵(略)(略) |
工 期(天): | 180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公 示 期: 2025-10-21至2025-10-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间,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投标人应请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代理结构答复不满意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 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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