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江苏
2025-10-20

公告正文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交易公告 > 成交公告
安宜镇大桥村场地经营权流转项目(5.5亩)
项目编号:
(略)0P(略)
项目位置:
扬州市宝应县安宜镇大桥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5-10-20
浏览次数
4
交易品种:
其他
项目类型:
--
交易方式:
出租
流转用途:
--
流转期限:
1年
公告日期:
2025-10-20
预算金额:
--
交易底价:
--
交易量:
--
报名时间:
--
交易面积:
--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公司:
--
报名时间:
-- 至
--
报名地点: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立即报名
流程
第一步
阅读公告
第二步
报名登记
第三步
交保证金
第四步
参与报价
第五步
成交确认
第六步
资金结算
第七步
办理交割
产权信息
权属信息
标段信息
转让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安宜镇 村(社区) 大桥村
组别--登记日期2025-10-20
是否续租
项目描述大桥村5.5亩场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烈士陵园院墙东侧。面积5.5亩(不再丈量),东至农田,西至烈士陵园院墙东,南至北闸交界处,北至红旗西路;承包期限为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项目绿色通道。底价2600元/亩/年。用途:租赁。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租金。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合同不得在未经过甲方同意时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2、受让方必须服从大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与服务。3、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该土地交还甲方。5.履约期内如乙方无故终止合约,承包金不予以返还。6.租期届满,如未续订合同,则甲方有权按时收回房屋(或场地),乙方如逾期不腾让,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受损失,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十日内应当腾让房屋(场地)并交还给甲方,如逾期不腾让,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将乙方的财产清理出租赁房屋(场地)及进行处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此给乙方所产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卢娟 (略)。
补充说明--
项目审查表审1.jpg审2.jpg审3.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微信图片_(略)(略)_310_16.jpg微信图片_(略)(略)_311_16.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宝应县安宜镇大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
权证编号--
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项目位置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交易时间2025-10-20 16:15
交易地点--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1年0月
标段描述大桥村5.5亩场地经营权流转项目,位于烈士陵园院墙东侧。面积5.5亩(不再丈量),东至农田,西至烈士陵园院墙东,南至北闸交界处,北至红旗西路;承包期限为1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该项目绿色通道。底价2600元/亩/年。用途:租赁。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租金。其他注意事项:1、承包期间合同不得在未经过甲方同意时转让,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2、受让方必须服从大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与服务。3、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该土地交还甲方。5.履约期内如乙方无故终止合约,承包金不予以返还。6.租期届满,如未续订合同,则甲方有权按时收回房屋(或场地),乙方如逾期不腾让,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受损失,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十日内应当腾让房屋(场地)并交还给甲方,如逾期不腾让,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将乙方的财产清理出租赁房屋(场地)及进行处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此给乙方所产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现场勘查联系人:卢娟 (略)。
服务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0.00
成交缴款方式--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宝应县安宜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
成交日期2025-10-20
成交单价(略).00--
成交总金额(略).00元
补充说明 --
转让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废标单位信息
序号 投标单位 废标理由
暂无数据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取消
取消

本信息仅向会员提供,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办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下载(0)

相关企业

业主单位

详见正文

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推荐信息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