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明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涧溪镇鲁南村)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明光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三标段:涧溪镇鲁南村) | ||
项目编号 | czmggc(略)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光市农业农村局(明光市水产局、明光市乡村振兴局) | |
地址 | 滁州市明光市明光街道市政务中心1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杰:(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雷官镇人民政府院内 | ||
联系人及电话 | 阮海兵、张翠:(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0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中远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望运洲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鄂(略)7706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郧西县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022年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人:安徽淮中建安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00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A岗:吕芙蓉 B岗:薛慧莲 | |
证书名称 | A岗:二级建造师 B岗: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A岗:皖(略)6687; B岗:皖(略)7569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2022年来安县独山镇王巷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023年度怀宁县金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山东禹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价(元)/费率(%) | (略).05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石爱杰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鲁(略)(略)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24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2023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一标段); 2、2022年鱼台县李镇1.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3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参考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略).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雷官镇人民政府院内,联系人:阮海兵、张翠 ,联系电话:(略)。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略)-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略)-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江主任,联系电话:(略)。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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