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广东南海金海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纠纷)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广东南海金海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纠纷)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广东南海金海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纠纷)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广东南海金海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纠纷)的采购方案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厦门电信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委托服务(广东南海金海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纠纷)采购项目
二、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闽〔2019〕280号)第十九条规定,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可根据与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对预估服务费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作为纠纷案件代理律师。我司与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签订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本次广东南海金海智造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2纠纷委托预估各项费用总计不超过(略)元,符合规定,故采用直接采购方式,拟聘请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作为该案诉讼程序的代理律师。】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略))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电话:(略)
邮箱:xmlchen@chinatelecom.cn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鹤路25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日 期: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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