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中交二公局莞深改扩建路面11标项目
零星设备租赁询价函
采购编号:SCFA00(略)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莞深改扩建路面11标项目经理部所需一批零星设备进行询价租赁,请各意向供应商积极参与,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拟租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方式 | 数量 | 预计进场日期 | 施工地点及联系人 | 验收标准 | 备注 |
混凝土输送泵车 | 臂架长度56m | 台班 | 30 | 2025年11月 | 中交二公局莞深高速改扩建路面11标段项目经理部 | 1.设备须为5年以内出厂; 2.设备应附出厂合格证、保险单等资料; | 按台班租赁,报价单位为元/台班; |
随车吊 | 5T | 台班 | 80 | 2025年11月 | |||
平板车 | 13.5m | 台班 | 115 | 2025年11月 | |||
挖掘机 | 1m3 | 台班 | 30 | 2025年11月 | |||
装载机 | 50# | 台班 | 30 | 2025年11月 |
二、与租赁设备相关的要求
1、本次设备租赁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其投标单价为含税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单价包含设备正常运作所需的机械设备的使用费、燃油费、润滑油费用、调试费、及机械设备的安拆费、调遣费、检验取证费用、进退场费、食宿费、运输费、设备折旧费、操作及维保人员工资、保险费、润滑油费、维修保养费、安全防碰撞设施费用、加装装置费、进退场费等显性与隐性的应向社会缴纳的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2、暂定交货期:2025年11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
4、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
(1)投标方提供轮胎式移动设备需具备倒车影像、近身报警系统功能,尾气排放检测需达到广东省相关排放要求并出具合格证明文件。
(2)设备来源渠道正常,有质量保证,技术资料齐全,无产权纠纷;投标设备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3)设备要求出厂年限在2023年8月份以后,具有出厂合格证,含操作手(驾驶员),设备及操作手须有保险及持证上岗要求。
(4)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租赁服务保证措施,有自己可靠的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团队,在设备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等方面,有明确的承诺,且具体、切实可行。
5、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注册。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机械使用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符合投标机械经营范围。
(3)投标人提供投标机械的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文件。
(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6)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1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使用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15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乙方对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性负责,并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其他凭证证明。
8、结算支付方式:
⑴支付条款: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次月支付上期租赁款的70%,从本月结算金额中扣除7%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余23%滚动到下期结算,以此类推。
9、售后服务:本次租赁设备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验收标准的,供应商须进行更换符合要求的设备处理,并在项目规定期限内等量补齐设备,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项目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项目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10、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优先推荐低价供应商。
11、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二公局莞深改扩建路面11标项目经理部使用需求。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
监督电话:(略)
采购项目:莞深改扩建路面11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宋玉伟
电话:(略)
2025年10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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