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兵团本级公物仓实体仓维修改造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项目需采购水泥板、钢制防盗门、货架、轻钢龙骨、细砂等材料(详见清单),询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兵团本级公物仓实体仓改造项目机关综合楼负一层库房和车队库房、车库进行改造拆除及墙面粉刷,水电暖基础设施改造,防水改造,定制货架等工程内容。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2、工程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3、询比价详情:详见清单。
4、报价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运损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货到现场,产品合格证随货同行。为了明确和落实投标单价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施工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本投标合同清单固定单价均不调整更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税金风险等。
5、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项目整体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付清,质保期1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及供应链金融。
6、其他要求:
(1)工程量:表中所列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工程量最终以符合设计图纸的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结算,若后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其施工单价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投标人须在附件上传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7、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9、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超出合同范围内的清单,施工过程中需确认施工单价,如不确认后期拒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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