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五一农场兵团公检法食堂改造项目,根据施工进度,项目需采购中粗砂,询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公安局食堂1至2层,共两层,装饰设计面积1439.7m2。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2、工程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振华街875号。
3、询比价详情:详见清单。
4、报价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运损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货到现场,产品合格证随货同行。为了明确和落实投标单价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施工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本投标合同清单固定单价均不调整更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税金风险等。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1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及供应链金融。
6、其他要求:
(1)工程量:表中所列为暂定采购量,采购量最终以符合设计图纸的实际到货量为准结算。
(2)投标人须在附件上传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3)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超出合同范围内的清单,施工过程中需确认施工单价,如不确认后期拒绝结算。
7、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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