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32-7315)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涉及产品方案的评分标准,现增加要求如下:投标人需要提供产品方案的保单(每个产品方案须注明其对应的保单序号,方案与保单的保险责任、保费、保额、免责条款、销售分支机构等内容须完全相符;保单真实、有效,即可以随时出单销售;保险责任完全相同仅保费、保额不同的产品方案,可对应同一份保单)。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后如下:2025年11月5日9:00。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0日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32-7315)作如下答疑澄清:
一、目前,按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均已披露2025年二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为了更好贴合本招标,体现投标人的最新实力,提供投保人最近4个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能更为合理,是否修改为最近4个季度的偿付能力的平均值?
答: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关于评标办法中的综合偿付能力,指标描述: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四个季度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现变更为:指标描述:投标人总公司自2024年三、四季度和2025年一、二季度,共四个季度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
二、关于类似业绩,该项目的投标人都是省级分公司,总部是不开展业务的,业务开展都为各地的省分公司。如果投标人为安徽分公司,其他省份的分公司的业绩是否认可?
答:可以认可。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各级分支机构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三、保密资质,大型的综合类保险公司(其包括:寿险及健康险、财产险、养老险、资产管理等),不同于单一【牌照】的保险公司,其业务核心系统多数为集约化开发,多数保险机构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国家认证】为其母公司或集团公司,保密资质提供集团公司是否认可?
答:关于上述资质的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是总公司的资质则予以认可,如为母公司的资质,则不予认可。
四、此次招标的中区,涉及手术的科室有哪些,及年手术量规模?
答:涉及骨科、胸外科、普外科、妇科等科室;2024年手术量:关节外科7278台次,胸外科3527台次,普外科(胆胰外科3028台次、肝胆外科1319台次、肝脏外科986台次、结直肠外科513台次、疝及减重代谢外科1493台、胃外科494台次)、妇科4568台次。
五、该业务在后续落地的过程中,医院方面对于手术意外险的投保率是否能给予相关支持,还是完全靠保司和服务团队自行展业?
答:医院可以给予相关支持,向科室开展相关的政策宣传,鼓励高风险手术患者以及有需求的患者购买手术意外险。
六、医院是否有投保过医责险业务,历年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况及纠纷处理的模式大致是什么样的?
答:既往未投保过医责险业务。近三年医疗纠纷的例数(诉讼+调解)分别为2024年82起,2023年60起,2022年49起。纠纷的处理模式主要以院内协商、医调委调解以及司法途径三种模式。
七、原文:招标文件第35页“详细评审”第1条“综合偿付能力”:
“2.评分:
(1)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 220%及以上的,得10分。
(2)20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6分。
(3)18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2分。
(4)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0分。”
理由:偿付能力充足率体现的是保险公司的资本偿还客户的能力,也是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指标。过高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代表保险公司的资金运作能力太差或者业务量较少;过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代表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不足。在保险行业中,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00%之间被视为较优的水平。
法律依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将保险公司分为下列三类,实施分类监管:
(一)不足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
(二)充足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
(三)充足II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
中国保监会不将保险公司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结果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依据。
建议: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及保险公司市场经营实际情况,建议将本项目综合偿付能力评分细则修订为:
“2.评分:
(1)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 200%及以上的,得10分。
(2)18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6分。
(3)15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2分。
(4)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0分。”
答:上述内容发生变更。关于综合偿付能力的评分标准变更后为如下内容:
(1)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00%及以上的,得10分。
(2)18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6分。
(3)150%≤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2分。
(4)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0分。
八、原文:招标文件第35-36页“详细评审”第2条“类似业绩”:“注:提供合同影印件。医院等级以医院官网截图或业主方证明或评标现场查询为准。同一业主单位的合同仅计算一个合同(以合同公章为界定标准。)”
疑问:保险公司经营手术意外险,为患者直接购买,几乎很少与医院签订业务合同。此条业绩认可标准建议修改为:“提供合同影印件。医院等级以医院官网截图或业主方证明或评标现场查询为准。同一业主单位的合同仅计算一个合同(以合同公章为界定标准。);或提供患者直接购买的保单影印件。”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需要有医院与保险公司的合同或者合作协议,仅提供患者直接购买的保单影印件不予认可。
九、疑问3:
原文:招标文件第36页“详细评审”第3条“风险评级”:
“2.评分:2024 年度投标人(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
(1)全年4个季度全为A的,得10分。
(2)只有3个季度为A的,得7分。
(3)只有2个季度为A的,得4分。
(4)只有1个季度为A的,得2分。
(5)未有1个季度为A的,得0分。”
理由:(1)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文件第三章评价类别第十九条:B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保险公司达到B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
(2)目前市场上排名第一与第二的保险公司在现有【风险综合评级】评分上得分仅为0-2,与获得满分的保险公司相比,存在8-10分差距。这种差距可能导致本次招标不具有竞争性,有背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本条建议修改为:
“2.评分:2024 年度投标人(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
(1)全年4个季度全为 B类及以上的,得10分。
(2)只有3个季度为 B类及以上的,得7分。
(3)只有2个季度为 B类及以上的,得4分。
(4)只有1个季度为 B类及以上的,得2分。
(5)未有1个季度为 B类及以上的,得0分。”
答:不予修改,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十、本次招标时,所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各级分支机构汇至本项目招标文件指定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均予以认可。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作如下补充通知:
如投标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招标文件涉及的关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由投标单位的负责人来替代。
注:此通知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招标编号 | GN2025-32-7315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9日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 | ||||||||||||||||||
公告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于2025年10月9日起至10月14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 ||||||||||||||||||
招标条件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招标人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 | ||||||||||||||||||
项目地点 | 中区(合肥市庐江路17号)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招标范围 |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手术意外险采购项目。 一、推广方式: 1.在住院部设置遴选人投保及理赔咨询点,放置保险宣传资料。 2.投保方式:由患者自愿扫码在线投保,包括但不限于二维码投保、外网账号出单、手机移动端等出单方式。 二、保险类别:患者手术意外险。 三、被保险人(保障群体):住院(门诊)患者。 四、保险责任:包含手术意外(身故、伤残)、手术并发症、麻醉意外等各种意外风险。 五、保险期限:整个住院周期。 投标人所收取的保费不超过3000元/份。根据手术风险等级、地区经济水平、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最终的保费及承保方案、保险条款须经招标人确定。投标时无须对保费进行报价。 本项目服务期内预估采购金额为300万元,如最终结算金额不足以上金额,投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服务期 | 2年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书。 3、投标人(不含与其有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文件的时间 | 自行关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 | |||||||||||||||||
获取方式 | 投标人应当登录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下载。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发布公告媒介 |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略))、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略))、安徽省立医院官方网站:(略) | ||||||||||||||||||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说明 | 1.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略),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略)、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4. 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略)-02a6-4dd0-b828-1aa71a25a7b0);咨询热线:(略)、400-0099-555。 6.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略),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略) | ||||||||||||||||||
中标结果公示说明 | 公示结果不再另行通知,请查看以下网站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略) 安徽省立医院官方网站:(略) 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略))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略) | ||||||||||||||||||
☆重要提示 | 1、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干涉、影响医院正常的招标采购行为和评标结果,否则将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2、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确定放弃投标,须至少于招标前三个工作日发送弃标函(格式自拟)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系统上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略)5@qq.com,并以电话方式告知。若在开标前临时放弃投标,且未及时发送弃标函影响招标正常进行的,自弃标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加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集团招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因中标人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集团招标采购项目。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照院方要求的期限签订合同,并严格按承诺的“交货期”完成供货,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或延期,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影响到院方正常使用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注册优质采时无须缴纳任何注册的相关费用。 6、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发现在本次招标采购过程中,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获得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由中标人另行补足(如未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则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将中标人的违规行为通报招投标监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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