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延川县水务局 | ||
行政区域 | 延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09: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延川县水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安市延川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SP-延川县-2025-0017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1.本项目要求现场报名领取采购文件。2.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延川县水务局
地址:延安市延川县
联系方式:(略)
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略)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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