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1、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要求修改如下: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34%及以上;
2、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人员社保统一修改为:提交2025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3、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信用”分值修改为: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以预审截止时“诚信住新专栏”中公布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总分分值为准,申请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小于100分不得分;100分≤申请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05分的得3分;105分<申请人的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10分的得6分;当诚信专项总分分值>110分得10分;
4、评分标准中的“类似业绩”修改为: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近5年(以申请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及以上或5.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每提供1项得13分,最多得39分。(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工程考核时间以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证书)、对应业绩的施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为联合体中标,除上传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上传联合体协议彩色扫描件,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5、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职称”分值修改为11分;
6、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欠薪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落实投标人财务状况、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信息的审核;现将招标公告“三、申请人资格要求”增加一条:申请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申请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000万元;联合体申请时,流动资金的组成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供。(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资审文件领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21日17:30分;
8、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10月27日09:00分,开标室变更为703室。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以本次澄清时发放的为准,请各申请人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澄清文件,并严格按照本次澄清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本澄清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市宜居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62号
联 系 人:郑凤芝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座20楼
联 系 人:郑瑞、覃文正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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